变革——从党的二十大看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密码之四******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历史性变革”“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变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一个令人瞩目的关键词。
是伟大成就,亦是成功密码。正是在不断的变革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挑战,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以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变革之道:“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
11月15日,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在此召开。
“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定不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主席发表重要讲话,向国际社会阐明中国以改革发展共迎时代挑战、共建美好未来的决心和行动。
纵观世界,变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
“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关于变革的中国智慧,深植于中华文化沃土。
回望百年,冲破把马克思主义当成一成不变教条的思想桎梏,走出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新路;跟上时代步伐,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创举;坚持“两个结合”,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勇于变革,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鲜明品格。
洞悉历史大势,立于时代潮头。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以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引领变革、推进变革——
以民心诠释“最大的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制度和治理体系;秉持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时代进步潮流……
越是伟大的事业,越充满艰难险阻,越需要艰苦奋斗,越需要变革创新。
“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明方向。
变革之要:“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共产党宣言》中的经典论述,依然绽放真理之光。
变革之要,在于坚持问题导向。
党的二十大闭幕三天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发布,做出一系列制度安排,有利于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从整体上提升发展质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跟着问题走,奔着问题去。
针对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总结新经验,部署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碳冲锋”“运动式”减碳等倾向,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一系列新举措已经在路上。
变革之要,在于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新时代十年,党带领人民以更大勇气和力度推进的改革,始终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
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旨归。
既不封闭僵化,也不改旗易帜。该改的、能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
国际社会也在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变革之道。
印度孟买观察家研究基金会前主席库尔卡尼说,保持政治稳定和勇于变革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原因。
“正如我所观察到的,中国共产党完美地将变革与延续性融入其治理国家的制度与结构中。”巴基斯坦欧亚世纪研究所创始所长伊尔凡·沙赫扎德·塔卡尔维说。
变革之要,在于激发人民创造伟力。
人民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源泉,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从生动鲜活的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
今年4、5月,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网络征求意见活动开展,收集到网友留言超854.2万条,梳理汇总成意见建议1675条,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改革发展贡献智慧。
12月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兼顾各方面利益越发不易。
上下同欲者胜。将党的意愿与人民意愿相统一,将党的行动和广大人民心声结合,必将不断汇聚变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变革之智:“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3%,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6%。国民经济总体上保持恢复态势。
今年以来,全国新开工水利项目2.5万个,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增长一倍,“6·18”“双11”激发消费热情……不断扩大内需,夯实中国经济的韧性和底气。
时代考卷,常答常新——
全球政治经济环境深刻变化,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叠加下,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外部挑战。
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一些领域发展还存在短板弱项。
“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创新作答。
危和机从来都是硬币的两面。用好危和机的辩证法,根据形势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及时科学应对,才能化危为机。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了解到,大进大出的环境条件已经变化。回京后不久,他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两年多来,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迈出新步伐。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此专章阐述,作出新的部署安排。
发展是变革的艺术。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从根本上看要靠创新。
科技创新已成为大国博弈的主战场。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的压力更大、动力更足。
新发展理念中,“创新”摆在第一位。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作出部署,强调“创新是第一动力”。
出台推动虚拟现实(VR)产业快速发展措施、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一系列着眼创新的举措加速出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挑战前所未有,应对好了,机遇也就前所未有。
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要求,勇于推进变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人民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定能在攻坚克难中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邹伟、姜琳、高敬)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4日 02版)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